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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避债务离婚协议如何认定
时间:2021-01-04 来源:湖南回澜律师事务所 浏览:

  日常生活中,借钱的事情很容易发生,同样借钱不还的事情也很多,这就涉及到一个诚信的问题,还有就是规避债务的问题,有一些夫妻在承担债务的时候,会通过离婚的方式来规避债务,那么民法典中规避债务离婚协议如何认定呢?

一、民法典规避债务离婚协议如何认定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如果是为了逃避债务而签订的离婚协议是没有法律效力的,那么给债权人造成了损害后债权人是可以要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那么就算是债务人双方签订了离婚协议来避免共同债务时也是不会被法律所承认的,那么共同债务还是要有夫妻双方共同来承担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百五十六条 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二、离婚协议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1、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2、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3、共同财产的分割(归各方的数量和价值并附清单);

  4、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

  5、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6、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

  7、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

  8、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9、双方当事人的签名(盖章或手印);

  10、离婚协议书制作的时间。

  如果是为了逃避债务而签订的离婚协议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因为这属于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形。债权人造成了损害后债权人是可以要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那么就算是债务人双方签订了离婚协议来避免共同债务时也是不会被法律所承认的.